半同胞兄弟姐妹亲缘关系鉴定
半同胞兄弟姐妹鉴定(属于疑难亲缘关系鉴定,目前我所受理如下几种案件):
1、“同父异母”的2个兄弟姐妹(任意两个人,组成“两个体")。
2、“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3个兄弟姐妹(不限男女,3个人组成"三个体",其中两个必须是全同胞)。
3、“异母”2个人+同父的兄弟或兄妹、姐弟、姐妹的2个人(4个人组成"四个体")。
4、“异父”2个人+同母的兄弟或兄妹、姐弟、姐妹的2个人(4个人组成"四个体")。
【注】:
"两个体"配对半同胞关系鉴定,检测不 少于 73 个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使用至少4套以上试剂盒);
"三个体"组合半同胞关系鉴定, 检测不少于 39 个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使用至少2套以上试剂盒);
"四个体"组合半同胞关系鉴定, 检测不少于 35 个常染色体 STR 基因座(使用至少2套以上试剂盒)。
对于两个体配对半同胞关系鉴定,当争议个体之间可能为同父异母兄弟时,应按照SF/Z JD0105007 的规定补充检验 Y 染色体遗传标记;可能为同父异母姐妹时,应按照 SF/Z JD0105006 的规定补充检验 X 染色体遗传标记;可能为同母异父半同胞时,应按照 SF/Z JD0105008 的规定补充检验线粒体 DNA 遗传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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