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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兰坪法院:法官,快来帮忙牵牛!——判后释疑促履行,案结事了止纷争

发布时间:2024-05-21 18:12:10 点击:66

来源: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  澎湃新闻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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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你好,被告××,你的案件不上诉的话,明天判决就生效了,请你按照判决内容,将牦牛归还给原告,还有支付鉴定费与原告的误工损失费用……”

被告××:“好的,我愿意自动履行,牦牛还在我家牛圈里饲养着,希望原告来牵牦牛的时候,法院的工作人员能参与一下……”

书记员:“好的,法官在开庭,你的意见我会转告……”

书记员催促执行后,将当事人的意见反映给了办案法官,案件合议庭成员考虑到本案涉及牦牛的辨认与交付,且原、被告均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参与执行,遂决定在判决生效当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至被告家中进行现场交付。

案件由来

该案原、被告属同一村委会村民,双方的牛在同一牧场进行放养。2023年9月底,原告发现自家的一头小牦牛遗失,后原告及其亲属、朋友进行寻找未果。2024年1月1日,原告发现被告家圈养的一头小牦牛与自己遗失的牦牛特征相似,遂询问被告,被告予以否认。因双方均认为案涉小牦牛系自己家母牛所生育,对案涉小牦牛的归属有争议,该案经村委会、司法所调解无效后,原告诉至本院。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本院申请对争议小牦牛进行DNA亲子鉴定,本院组织双方协商一致后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后该鉴定中心作出鉴定意见为:原告家的母牛与被告家圈养的争议小牦牛,对应个体存在亲子关系。

法院调解

该案经本院作调解工作,双方对原告找牛的误工损失争议较大,后本院依法进行了判决,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将圈养在其家中的属于原告的一头小牦牛返还给原告,并向原告支付鉴定费及误工损失费。经合议庭成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释疑,双方均服判息诉。

案件生效后,本院组织原、被告至被告家牛圈,对案涉争议小牦牛进行了辨认,双方均无异议后,被告当场将小牦牛交付给原告并付清了案涉执行款项。

为提升案件服判息诉率,实质化解纠纷,兰坪法院积极加大判后释疑力度,尽量用当事人能够理解的话语释法析理,提升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认同感,自觉服判息诉。同时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创新书记员催促执行制度,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前积极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原标题:《【基层动态】兰坪法院:法官,快来帮忙牵牛!——判后释疑促履行,案结事了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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